一次性使用真空採血管的標準
4.1.4 結構
4.1.4.1 採血管應能承受4次插拔插塞。按yy0314-2007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檢測時,採血管應無斷裂、塌陷、破裂或其他可見損傷。如果第一次打開採血管時塞子損壞,這些要求仍然適用於塞子。
4.1.4.2 擬離心的採血管按YY 0314-2007附錄D進行試驗時,採血管縱軸應能承受至少3000g的離心加速度,無斷裂、塌陷、裂紋或其他可見缺陷。
4.1.4.3 目視檢查時,採血管不得有銳邊、毛刺或粗糙表面,以免不慎劃傷、刺破或擦傷使用者的皮膚或手套。
試驗方法:按YY 0314-2007附錄D目測。
4.2 標稱液體容量
4.2.1 按YY 0314-2007附錄B方法檢測時,滴定管加水量或加水量加添加劑量應在標稱容量的90%~110%之間。
4.2.2 加有添加劑的採血管應留有振盪混合或其他物理混合方法的自由空間。
4.2.3 自由空間混合時,應預留足夠的自由空間供機械或人工混合。(容量為標準大氣壓下,即760mmhg,如使用其他環境條件,需修正)。
試驗方法:按yy0314-2007附錄B進行試驗。
4.3 添加劑
4.3.1 每支採血管實際添加量應在製造商規定的範圍內。
4.3.2 液體添加劑的最大允許量為規定體積的90%~110%。
4.3.3 確保添加劑的物理形態適合其用途。
4.3.4 應確保在產品貯存期間始終能滿足血液與添加劑的預期混合比例。
5 檢驗規則
5.1 型式檢驗
5.1.1型式試驗應在下列條件下進行:
a) 產品註冊;
b) 連續生產半年以上;
c) 結構、關鍵零部件和工藝的重大變更;
d) 停產半年後恢復生產時;
e) 合同規定或監督管理部門要求時。
5.1.2 型式試驗項目應符合第4章的規定,隨機抽取的5個樣品全部合格。
5.2 交貨檢驗
5.2.1 每批產品必須進行檢驗,檢驗合格方可發貨。
5.2.2 每批產品按4.1、4.2 的隨機抽樣方法抽取50 件進行檢驗。所有產品必須合格。
(6) 製造商提供的資料
應符合YY 0314-2007第11章的要求。
(7)採血管及添加劑的鑑別
應符合YY 0314-2007第12章的要求。
一次性使用真空採血管註冊產品標準編制說明
我公司根據市場和用戶要求,開發了一次性真空採血管,主要與一次性靜脈採血針配合用於臨床採血。本產品可替代原先的採血注射器。方便、安全、操作簡單,深受用戶歡迎。本公司依據YY0314標準和GB/T1.1-2000制定本標準。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標準:
GB/T191-2008 包裝儲運圖形標誌
GB9890醫用膠塞
YY0314-2007 一次性使用靜脈血樣本採集容器
WS/T224-2002 真空採血管及其添加劑
YY0466-2003 醫療器械:醫療器械標籤、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
發佈時間:Aug-24-2022